12月28日,市医保局发布通知,根据《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办法》(青医保规〔2019〕5号)规定,经评估、谈判、公示等程序,确定青岛源康心理医院等7家医疗机构为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住院定点医疗机构。

  新增社会医疗保险住院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城阳区青岛源康心理医院

  青岛康贝康医疗管理有限公司慧竹为民医院

  城阳威高血液透析中心

  青岛市城阳区棘洪滩街道卫生院

  西海岸新区青岛明德康健中医医院

  青岛华欧集团医院

  青岛市黄岛区灵山卫街道灵山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半岛全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