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山东省民政厅获悉,为保持法规政策统一,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的有关要求,省民政厅对截至2020年12月8日前由民政厅发布或以民政厅为主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未作过废止处理的民政业务类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废止规范性文件2件,保留规范性文件44件(其中经评估需要继续执行、重新登记编号公布有效期的9件)。(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齐静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