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货车肇事致人受伤后,不是第一时间救治,而是选择了逃逸!12月19日,聊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东昌府大队事故科民警经大量工作,成功侦破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

  2020年11月24上午,东昌府交警大队事故科接到报警称,11月23日20时30分许,其家人张某驾驶机动三轮车被其他车辆碰撞,致张某受伤,车辆损坏,肇事车逃逸。接报警后,民警现场勘查发现, 现场有肇事车辆刹车制动轮胎痕迹以及碰撞小散落物若干,民警判断肇事逃逸车辆为一红色货车。经向报案人询问,张某驾驶机动三轮车行驶至王油路肇事地点停车路边小解,小解后上车驾车时被车辆碰撞致昏迷。

  东昌府交警大队事故科立即开展侦破工作,因肇事逃逸车辆遗留在现场的散落物分散细小,暂不能明确肇事车型。民警调取了事故发生地附近的监控,但因事发时间为夜间,监控画面模糊不清,经过细致缜密的研究查阅,只能初步锁定三辆嫌疑比较大的车辆——一辆红色翻斗货车、一辆红色高栏货车以及一辆红色江淮半挂货车。随后经技术检验,此三辆货车都被排除。到底是什么车撞了张某,案件侦破工作一时陷入停顿。

  为争取尽快破案,民警将散落物照片发至一货车厂家工程师处,经其甄别,该散落物碎片为某品牌货车上的配件之一。12月19日,东昌府交警大队事故民警重新审视案情,再次扩大筛查的范围,细细梳理车辆,终于,一辆路过案发地的该品牌货车进入侦破视野,民警随即锁定该车进行排查,调取了该车的通行记录照片,发现该车在11月23号之前没有损坏,24号之后前杠和大灯就损坏了,该车肇事的嫌疑极大。

  民警立刻电话联系货车驾驶员耿某,他正在阳谷县七级镇某菜站装菜,在通话中,耿某对肇事事实矢口否认。为避免肇事车辆及驾驶人再次逃脱,民警立即赶赴阳谷县七级镇对肇事车辆进行检验。经过比对,事故现场掉落的车辆碎片和该车的损坏部位完全吻合,面对确凿的证据,货车司机耿某向公安机关坦白了其交通肇事逃逸的事实,该案终于告破。

  (来源:齐鲁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