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进一步加大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强化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消除交通安全隐患,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茌平交警大队公布被终生禁驾的驾驶人名单。

  终生禁驾是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机动车驾驶人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不得驾驶机动车的行政处罚。

  终生禁驾人员信息

  终生禁驾事故案例事故经过

  2019年12月29日21时许,常某驾驶鲁PAT***号小型普通客车,沿济聊一级路自西向东行驶,行至茌平区济聊一级路56KM+300M(崔海子村路口)处时,与行人吴某相撞,事故发生后,常某未保护现场驾车逃逸,致使自西向东行驶薛某驾驶的鲁PG5***号重型厢式货车、杜某驾驶的豫J15***号重型仓栅式货车将倒地状态的行人吴某碾压,后两车货车驾驶人均驾车离开现场。此事故造成吴某死亡。

  事故成因

  常某驾驶机动车观察操作不当、未避让行人是事故发生的原因;薛某、杜某驾驶机动车观察操作不当是事故发生的原因。

  事故过错及责任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常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薛某、杜某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造成终生禁驾的原因主要有: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造成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2、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规定: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规定: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在此,警放醒广大驾驶人,要提升文明交通意识,不要心存侥幸,违反交通法律法规,甚至触犯刑法。蜀黍希望每一位驾驶人、骑行者、行人都能够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交通安全,你我共同保障。

  (来源:齐鲁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