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及时发现隐患、有效防范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临沂市年度食品抽检工作计划安排,结合临沂市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制定全市第四季度生产、流通、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方案。

  日前,临沂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临沂市2020年第四季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共抽检2369批次,经检验,合格样品2297批次,不合格样品72批次。

  记者经过梳理发现,不合格样品批次位于市区的有:兰山区旺泉菜馆的韭菜样品和小河虾样品、河东区伍陆柒和美超市的草鸡蛋样品、河东区凤梅豆腐坊的油条样品、河东区全家福饭店的小黄鱼样品、河东区全家福饭店的小河虾样品、河东区谢贵国酒店的小河虾样品、临沂家家悦超市有限公司万象汇店的原味大瓜子样品、兰山区王加玉百货超市的农家草鸡蛋样品、罗庄区伟伟超市的鹌鹑蛋样品、河东区孔勤贸易中心的小河虾样品等。

  (琅琊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