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北、城阳的4个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确定租金标准,根据低收入户籍家庭的支付能力实行差别化租金标准,第一档为0.75元/月·建筑平方米。

  根据青岛市发改委、住建局、财政局联合下发的文件,此次确定的4个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分别为:市北区鞍山路9、13号,共168套公租房;市北区中海寰宇天下水清雅苑,位于长沙路45号,共51套公租房;城阳龙湖锦璘原著三期,位于城阳区夏庄街道王沙路46号,共68套公租房;城阳区御景尚都三期,共114套公租房。以上合计401套公租房。

  根据低收入户籍家庭的支付能力实行差别化租金标准,对应不同家庭收入标准,确定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分为四档:第一档为0.75元/月·建筑平方米,第二至四档分别为按照同区域市场租金标准的30%、50%、70%制定。4个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租金标准具体见下表:

  (来源:齐鲁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