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司法厅主要负责同志等介绍山东省政府立法工作情况。

  今年9月25日,《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将对优化营商环境,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激发市场活力,促进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2月18日,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王玉君介绍了该条例的出台背景和特点。

  “《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围绕企业发展瓶颈,着力破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市场准入限制、被拖欠账款、‘僵尸企业’出清难等问题。聚焦打通‘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和流程再造的‘中梗阻’,重点解决放管不衔接、线上线下不联动等问题。”王玉君介绍说,该条例围绕公平公正法治环境突出短板,重点解决执法“一刀切”、强制措施超时超限等问题。

  王玉君介绍说,条例的出台,将为我省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效制度供给。比如,国家规定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各类市场主体均可依法平等进入,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推行“证照联办”“一业一证”。条例还完善了以标准化为基础的政务服务体系,统一政务事项服务标准,线上线下一个办理平台,实现同城通办、异地可办。此外,创新包容审慎、公平公正的监管体系,在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经济运行监测长效机制,强化经济运行、公共卫生、金融安全、社会就业等领域风险预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