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立法的同时,阻碍经济社会发展的问题文件也要挡在门外。18日上午,山东省司法厅副厅长齐延安介绍,我省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序进行。

  “及时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有利于扫除无效制度障碍、优化营商环境。”齐延安介绍说,今年7月,省司法厅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入第三方机构,对1478件省级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下一步将提请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齐延安介绍,本次清理有以下三个特点:第一,是一次彻底、深入、全面的清理。坚持应清尽清,将现行有效的省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部纳入清理范围,涉及民法典实施、产权保护、优化营商环境等。第二,是一次创新性的第三方清理。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与高校开展合作,有利于发挥高校专业、中立的优势。第三,是一次成效显著的清理。经过汇总,拟宣布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为20%,拟修改的规范性文件为24%,合计44%。通过清理,将有一大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废止或修改,为释放市场经济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好的制度保障。

  此外,今年省司法厅还分别会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开展妨碍市场统一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制度规则等专项清理,并向社会公开了清理结果。

  “今年推动出台了《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齐延安说,该规定细化决策事项范围,实行年度决策事项目录制度,解决决策启动难的问题;明确决策机关、司法行政部门、决策承办单位和决策执行单位的职责,强化决策责任;细化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增强制度的可操作性。同时,充分体现民主决策原则,将公众参与贯穿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五是注重发挥智库和信息化平台的作用,强调合法性审查应当听取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意见,为民主、科学、合法决策设置“多重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