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上午,在“辉煌‘十三五’ 奋进新时代”系列之“十三五”时期居民住房建设工作情况及对“十四五”规划的展望新闻发布会上,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力介绍了济南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工作的成果及下一步打算。

  吴力说,自2019年7月入选第一批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城市以来,济南市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出台了《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济南市国有建设用地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管理办法》等12项配套政策文件,为房源筹集、主体培育、资金管理、规范市场、维护承租人权益等提供政策支持。

  记者了解到,济南市三年住房租赁试点需筹集房源12.4万套,其中新建、改建6万套,盘活6.4万套,目前已筹集各类租赁住房6.7万套,其中新建改建房源共4.3万套,企业盘活闲置存量住房2.4万套。通过政策引导、宣传培训、资金奖补、银行授信等方式,培育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10家。

  同时,还搭建住房租赁综合服务平台,基本实现了市场主体登记、房源核验发布、合同网签备案、试点项目管理等全流程监管,目前已有58家住房租赁企业、384家经纪机构总部及门店在平台登记备案,5家线上企业完成系统对接,录入房源超过19万套。

  吴力表示,下一步,济南市将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济南市住房租赁市场体系,构建有利于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基本形成市场规则明晰,政府监管有力,权益保障充分的住房租赁制度体系,实现新市民住有所居,提升获得感、幸福感,为建设“大强美富通”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奠定人才安居乐业的基础。

  一是编制住房租赁发展规划,加快建设和完善住房租赁体系,解决新市民居住需求;二是加快住房租赁项目开工建设和房源筹集,确保完成三年住房租赁试点工作任务目标;三是继续优化住房租赁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完善数据监测及服务功能;四是培育专业化规模化租赁企业发展,形成供应主体多元、经营服务规范、租赁关系稳定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五是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加强租赁企业监管,完善纠纷处置机制,优化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