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财政厅印发实施《山东省省级科技馆运行维护预算支出标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进一步完善省级项目支出预算标准化建设体系。

  《试行办法》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明确开支范围。将省级科技馆运维支出确定为水、电、取暖、物业、社会用工、设备设施维保及其他7项通用性费用。

  二是细化支出标准。突出科技馆展品用电需求高等运维特点,综合采用定性与定量评定、定标与定额核算相结合等方法,逐项核定费用标准。

  三是实行动态管理。省科技馆新馆建成后,将采用本办法核定运行维护经费预算,并结合实际运行数据和市场价格变化等因素适时调整。

  (大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