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区餐饮业油烟污染源头治理,优化餐饮服务项目选址管理,防止或减少餐饮服务项目对公众环境利益造成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五条、六十六条、《青岛市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第九条以及《青岛市餐饮服务业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崂山区于近日初步划定了《崂山区餐饮业“禁设区域”目录(第一批)》。
“禁设区域”内禁止新设立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类项目。崂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对目录范围内地址加强巡查,及时发现、告知和制止准备在目录区域内开办餐饮类项目的业户,并对于无证经营的业户坚决予以取缔。对现有餐饮店,有合法手续的,保留原状,之后若有变更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理。
相关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准备从事餐饮经营的商家,可提前了解“禁设区域”目录及之后的目录更新,选择符合规定的经营地址。(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罗震 通讯员 季晨雪)
附:《崂山区餐饮业“禁设区域”目录(第一批)》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