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聊城全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现场推进会召开,会上聊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东阿大队作了典型发言。记者从会上了解到,近年来,东阿大队围绕“救急难、保安全、求稳定、惠民生”的目标要求,突出“为民、便民、利民”原则,综合施策、协同推进,不断健全完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模式,构建“协同、循环、精准”救助新模式,最大限度发挥基金的救急救难功能,形成了救助基金的“东阿模式”。仅今年以来,东阿交警已累计办理社会救助基金案件52件,救助40余人,垫付抢救费用156万元、占全市26.5%,实现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全覆盖”。

  多方联动实现“协同救助”

  全市率先建成救助服务站

  道路交通社会救助基金用于垫付交通事故中受害人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东阿交警大队打通抢救及后期帮扶两个环节,打造了交警大队牵头,卫健局、县医院、民政局密切配合的协同救助模式。构建了“1+2+X”救助工作体系。“1”是指交警大队统筹协调社会救助;“2”是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可能出现的抢救及后期帮扶两个过程;“X”是救助过程中的涉及到的部门和单位,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大队、卫健局、县医院联动,对符合条件的受害人抢救费用由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将信息反馈到民政部门,由民政部门负责做好后期帮扶。今年以来,交警大队会同县卫健局、医院、民政局等部门召开案件通报会议6次,逐个环节、逐个步骤解决案件难题。东阿还建成并高效运行救助服务站。按照“五有”(有组织领导机构、有办公地点、有办公设施、有场地、有专职人员)、“六落实”(标识、职责、任务、经费、制度、奖惩)的标准在全市率先建成了救助服务站。将救助服务站作为实现协同救助的常设机构,由分管事故科领导亲自挂帅任站长,抽调事故科、专案组三名人员专职从事交通事故社会救助服务工作,介入到案件发生以及救助基金使用的全过程,指导事故科民警留存案卷信息,与医院共同提报申请材料,移送追偿程序等,保障了救助服务工作高效开展。抢救是道路交通事故救助服务的核心环节。2018年3月,东阿大队在全市率先出台了《道路交通事故快速救助“绿色通道”的实施意见》,明确交警大队、卫健局、县医院工作职责,三方密切配合,默契施救,建立了快速救助“绿色通道”联席会议。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受害人抢救费用医院先行垫付,实现道路交通事故“先救治后付费”,最大限度地保障符合条件的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不因抢救费用问题而耽误抢救。

  “一站式服务”让群众“零跑腿”

  再造流程实现“循环救助”

  道路交通社会救助基金有助于化解社会矛盾、帮助事故受害人及其家属解决实际困难、减轻基层一线民警执法压力,但基金并非取之不竭、用之不尽。东阿交警大队突出高效便民理念,改进垫付申请转递流程,着力构建“申请、垫付、追偿”的“循环救助”机制。通过“一站式服务”实现群众“零跑腿”。道路交通社会救助基金整个申请流程由医院与交警、卫健部门直接对接,符合救助条件的受害人入院后,医院负责完善申请材料,抢救结束后24小时内,由县救助服务站将申请材料上报市救助基金管理办公室。市救助基金管理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直接将抢救费用转账到医院账户。坚持“精准施治、追偿及时”的原则,实现资金良性循环。按照权力“互补”理念,县公安局向交警大队派驻了两名经验丰富的民警组成追逃专案组,专职从事交通事故案件侦查;将法院法官请进交警大队办公,建立交通事故法庭,实现交通事故案卷内部传递,在诉讼过程中直接追偿。形成了“专职人员催收、专案组追逃、委托律师起诉、法官调解判决”的多元化追偿模式,通过立案侦查、诉讼调解、强制执行等方式,保证垫付资金的正常回笼,实现了救助基金的良性循环。

  2020年8月29日,东阿境内,一小轿车与王某驾驶的电动二轮车相撞,造成电动二轮车驾驶人王某受伤,事故发生后小轿车逃逸。由于王某家庭经济收入微薄,肇事司机逃逸,无力承担高额的救助费用,东阿交警第一时间为患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通知书,并为王某申请了救助金39031元,并协调医疗机构开通“绿色通道”进行抢救,使受害者得到了及时救治。王某出院后于2020年10月27日偿还了救助基金垫付的款项,历时58天实现了该案件的有效办结。类似这样的案例,今年以来已成功追偿21起,金额93万元。同时强化考核监督,提升服务质效。交警大队、卫健局、县医院将道路交通事故快速救助列入年度工作重要内容,将服务质量与成效作为工作人员评先创优的重要依据。救助服务站对每一起救助案件进行电话回访,了解救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跟踪督导改进,提升服务质量。

  规范管理注重实效

  实现“精准救助”

  为充分发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作用,东阿交警以救助工作精细化、救助对象精准化、救助效果最优化为目标,对受害人采取及时有效的救助措施实施救助。通过加强培训,精准识别。救助服务站牵头对交警队事故科全体人员,卫健局、医院相关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确保人人熟练掌握救助流程及救助条件。事故科民警在接处警过程中,对是否符合救助条件能够做到提前预判,及时开启救助程序,确保交通事故受害人得到及时抢救。对符合救助条件受害人的告知率、资金垫付率均达到100%。通过建档立卡,规范管理。建立了联系卡制度,救助服务站为符合救助条件的受害人逐一建立救助档案,全面掌握受害人的家庭、生活等基本信息,规范社会救助行为。今年以来,大队牵头开展了“大回访、大整改、大提升”集中行动,对2017年10月份以来全县有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案件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对适用救助政策的案件及时落实救助基金,对生活贫困的困难家庭及时反馈到民政部门,取得了明显成效。

  东阿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工作目前已经形成了救助基金的“东阿模式”。东阿交警大队将进一步提高工作标准,不断巩固和完善救助基金“东阿模式”,并将“东阿模式”复制到交管、车管等各项工作,做精、做细、做实各项交通管理工作,努力打造群众满意的交通环境!

  (来源:齐鲁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