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发布《关于加强临港辖区载货汽车通行管理的通告》,通告里显示,为加强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载货汽车通行秩序,防范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市道路设计规范》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对辖区部分道路实行载货汽车限行管理措施。

  禁止通行道路范围:厉家寨二路、厉家寨一路、人民路、黄海一路(大山路以东路段)、文萃路、文化一路、黄海二路、绣针河北路、绣针河南路、绣针河东路、振兴路、黄海三路(临港二路—黄山路)、清泉河北路、清泉河南路、坪壮路(黄海三路—黄海四路)、镇中路、大山路(黄海四路—厉家寨三路)、坪涛路(临港二路以南路段)、关山西路、关山东路、气脉山西路。

  限行区域示意图如下

  禁止通行机动车种类:总质量4.5吨(含)、车身长度6米(含)以上的载货汽车、拖拉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以及不符合排放标准的机动车。

  具体管控措施: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山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查处;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将按照相关法律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通告中未涉及的载货汽车其他限行规定,以实际道路交通禁令标志为准。确需在禁行区通行的车辆请提前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办理《临时通行证》,并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通行。联系方式:0539—7556122。本通告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2014年6月11日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实施大型货运车辆、三轮车禁行管制的通告》(临港字〔2014〕11号)、2019年7月19日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对西外环路实行大型货运车辆、三轮车禁行管制的通告》(临港字〔2019〕17号)同时作废。

  (来源:齐鲁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