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全省高层次人才服务体系建设,优化人才创新创业环境,近日,中共山东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山东省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运行办法》和《山东省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员考核评价实施细则》,瞄准全省高层次人才服务优化升级目标,依靠覆盖全省、上下贯通的窗口体系和“一对一”“保姆式”服务专员队伍,全面提升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统筹、督导、评价能力,完善服务专员队伍建设工作措施,彻底打通高层次人才服务政策落实落地的“最后一公里”。

  《山东省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运行办法》,主要是针对当前高层次人才服务政策涉及面广、服务事项多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强化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的服务。办法提出,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在省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设立“省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负责依托服务专员队伍,推动建立省市县一体化运行的窗口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实现全省高层次人才服务标准化、信息化,确保高层次人才服务精准高效落实落地。

  窗口职责包括:加强本行政区域内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建设、服务专员制度的落实,共建共享省级集中的高层次人才服务数据平台,建立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档案,加强与高层次人才的密切联系等,统筹做好支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的服务保障工作。全省服务窗口工作评估评价实行等级评定,设置“优秀”“良好”“达标”“不达标”四个等级,评定结果在全省公布。

  针对当前人才服务工作者职责不清晰、责任不到位的问题,我省出台《山东省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员考核评价实施细则》。《实施细则》明确,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员包括用人单位服务专员、服务事项主管部门服务专员、服务事项承办机构服务专员、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服务专员和其他承担高层次人才服务相关工作的专职(兼职)工作人员等,办法对各级各类服务专员的职责也进行了明确。

  《实施细则》要求,服务专员所在单位对考核年度内的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员工作开展情况和工作成效,进行考核评价,按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对每位服务专员进行评定。其中,“优秀”等次人数一般控制在本单位实际参加考核的服务专员总人数的20%以内。

  对不重视服务专员队伍建设、服务质量较差的单位,取消其参评当年度人才工作先进单位、人才工作典型案例的资格,并对造成恶劣影响的,核减其申报国家、省级重点人才工程名额,约谈相关负责同志。

  两个文件出台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在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办公室领导下,会同高层次人才服务事项省级主管部门(单位)全力推动高层次人才服务政策的集成与落地,为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提供更加规范、精准、快捷、便利的服务保障,持续提升全省高层次人才服务质效。

  (大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