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电动自行车横穿公路,不想却撞到正在行驶的电动三轮车上,电动车驾驶人王某受伤严重,近日,已经逐渐康复的王某同聊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开发区大队事故科民警交流时,回忆起当时一幕仍心有余悸,家里本就困难的他,辛亏有民警帮助申请到了事故救助基金。

  事故发生在2020年7月14日,公某某驾驶三轮电动车沿卫育路由南向北行驶至八里庄路口时,与横穿公路的骑行两轮电动车的王某发生碰撞,事故后王某被送往聊城市第三人民医院进行救治。

  事件发生后,经济开发区交警大队事故科了解到伤者王某经济困难,遂通知受害人代理人柳某申报社会救助基金。经济开发区交警大队事故科坚持让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在事故处理和当事人救济过程中充分发挥作用,坚持把第一时间为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申请事故救助金作为重中之重,真正解决群众燃眉之急。

  在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成功为伤者申请了18223 元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大大缓解了受害者家庭的经济压力。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李怀磊 通讯员 张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