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消防领域安全信用管理工作,有效提升日照市社会消防安全治理水平,结合日照实际,日照消防救援支队联合日照多家单位制定了《日照市消防安全领域信用管理办法》,办法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

  《办法》共分六章三十一条,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消防安全领域信用信息归集、消防安全领域信用信息应用、异议申诉和信用修复以及工作机制等五部分,。

  消防安全信用信息覆盖点多面广。《办法》明确将7类社会主体消防安全承诺情况、消防行政许可、消防行政处罚、重大火灾隐患等12大类30种情形,纳入消防安全信息归集范畴,此类信息,直接体现和反映了社会单位和个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和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情况,几乎涵盖了单位及个人履行消防安全责任的各个方面。此外,对当前社会广泛关注的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违法行为,一并纳入信用管理范围,拓展了治理手段。

  消防安全信用联合惩戒手段多、措施严。《办法》根据信息性质,区分为守信典型行为信息、一般失信行为信息和严重失信行为“黑名单”信息三个等级,分别设置了不同惩戒手段。归集信息通过信用中国(山东日照)和日照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3种载体向社会公示。一般失信行为信息,相关部门可以作为信用评价、项目核准、用地审批、金融扶持、财政奖补等方面的参考依据。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主体,相关部门根据各自社会管理职能,限制或禁止从事特定行为,形成联合惩戒的强大合力。

  设置严格的事前告知事后修复机制。《办法》深入贯彻国家“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服务要求,建立了严格的异议申诉和信用修复机制。对严重失信被纳入联合惩戒对象的主体,市消安委办公室应在事前履行告知程序;存在异议的,向市消安委办公室提出申诉。对积极配合、避免严重后果发生或者虽造成一定后果,但确有证据证明受他人欺骗等情形的,建立了相应的信用修复途径。一般失信主体满足最短公示期限后,可以向市消安委办公室申请完成信用修复;严重失信主体,积极纠错的,可按照规定程序删除黑名单信息。

  消防安全信用监管保障机制健全完善。《办法》明确,各实施惩戒的部门应当密切协作,依法依规落实惩戒措施,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同时要加强本领域联合惩戒工作的监督,督促、引导失信主体纠正不当行为,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推动本领域联合惩戒工作落到实处。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徐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