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周千清 通讯员 李万友

  因在老家见到多年不见少年时玩伴儿,菏泽东明县一男子高兴之际喝了一两半白酒,驾车途中被交警查获,受到罚款1000元,暂扣驾驶证六个月的处罚。

  10月17日21时许,东明县的陈某某驾驶奥迪牌轿车,沿工业路由北向南行驶至丰海御龙湾西门处,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正在此联合执勤的东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三中队和五中队民警查获。

  据陈某某说,10月17日21时30分,陈某某在老家和四名少年时玩的好的朋友因多年不见,见到后高兴之际在陈某某家中喝起酒来,五个人一共喝了一斤多的白酒,陈某某喝了一两半的白酒,喝完酒,陈某某驾车回现居住家,途中被交警查。

  经民警用酒精测试仪器对陈某某进行检测为38.8mg/100ml。陈某某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决定给予陈某某处以:罚款1000元,暂扣驾驶证六个月的处罚。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周千清 通讯员 李万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