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晚报

  10月13日,山东省教育厅发布《关于青岛理工大学琴岛学院等4所独立学院转设事项的公示》,对4所独立学院申请转设为独立设置民办普通本科高校的相关事项进行公示,其中包括转设后拟用校名、转设路径、转设后办学性质等。一旦通过公示,这4所独立学院将正式脱离“母体”,走上真正的独立办学之路。

  那么,独立学院究竟是什么类型的大学?为何要转设?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进行了调查采访。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徐玉芹

  4所独立学院转设公示

  山东此次申请转设的4所独立学院分别为:青岛理工大学琴岛学院、烟台大学文经学院、济南大学泉城学院和山东科技大学泰山科技学院。

  其中,青岛理工大学琴岛学院申请转设为由青岛盛世华侨教育管理有限公司举办的独立设置的普通本科高校,转设后拟用校名为“青岛城市学院”;烟台大学文经学院申请转设为由祥隆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举办的独立设置的普通本科高校,转设后拟用校名为“烟台理工学院”;济南大学泉城学院申请转设为由山东大众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举办的独立设置的普通本科高校,转设后拟用校名为“烟台科技学院”;山东科技大学泰山科技学院申请转设为由重庆翔美教育投资有限公司、泰安杰森投资有限公司举办的独立设置的普通本科高校,转设后拟用校名为“泰山科技学院”。四所独立学院转设后的办学性质均为民办。

  公示时间为:2020年10月13日至10月19日。公示期内,对公示学校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办学行为或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等问题,均可向山东省教育厅反映。山东省教育厅将对线索明确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

  公开资料显示,包括这次进入转设公示名单的四所独立学院在内,山东省2020年具有普通高校招生资格的独立学院共有10所,分别是:烟台大学文经学院、聊城大学东昌学院、青岛理工大学琴岛学院、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山东科技大学泰山科技学院、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济南大学泉城学院、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

  我省已有3所完成转设

  独立学院是指实施本科以上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与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合作,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的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独立学院按照办学成本收费,因而学费大幅高于公办大学普通专业。我国第一所独立学院产生于1998年,由苏州大学申办,苏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投资的苏州大学文正学院成为标志。

  独立学院转设,并非始于2020年。早在2008年,教育部颁布的《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也称“26号令”),就要求独立学院按独立设置的普通本科高校标准进行规范,并给予5年过渡期,以及转设、回归母体高校、迁址新建,终止或停办等6条规范路径。不过,由于独立学院的利益牵涉到母体高校和投资方等因素,导致5年申请考察验收期被迫延期。

  据教育部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民办教育研究所特聘专家阙明坤统计的数据,从2008年到2015年,教育部先后审批了52所独立学院转设为51所民办本科院校。

  2016年至今,教育部审批通过转设的独立学院为29所,其中转为民办的23所、转为公办的4所,撤销建制的2所。这当中,16份批复函的批复时间在2020年。

  而在这个过程中,山东先后有3所独立学院完成转设,分别是中国海洋大学青岛学院,2011年4月成功转设为青岛工学院;曲阜师范大学杏坛学院,2014年5月成功转设为齐鲁理工学院;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2019年6月顺利转设为潍坊理工学院。三所独立学院转设后均为民办本科。三所独立学院完成转设后,经过一段时间与“母体”分离的“阵痛”,均已经步入正常发展轨道,以独立民办本科高校的姿态得到越来越多的社会认可。

  独立学院为何要转设

  对于独立学院的转设,有人不明就里,认为独立学院傍着“母体”的品牌、师资和硬件资源,无论是对招生还是人才培养都是好事,为何要转设?今年5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给出了答案。

  通知称,独立学院作为高等教育大众化背景下产生的一种办学模式,为我国扩大高等教育资源供给、培养急需应用型人才、优化高等教育区域布局、促进高等教育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独立学院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法人地位未落实、产权归属不清晰、办学条件不达标、师资结构不合理、内部治理不健全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教育公平和高等教育健康发展。

  而独立学院身份的模糊,在填报志愿时也常常让考生无所适从。记者注意到,在新高考实施之后,每年都有考生因被校名误导而错报独立学院。2017年浙江新高考落地第一年,一名646分考生报考了同济大学浙江学院;另一名637分考生报考了四川大学的锦城学院等。

  根据教育部最新转设通知,到2020年末,各独立学院全部制定转设工作方案,同时推动一批独立学院实现转设。原则上,中央部门所属高校、部省合建高校举办的独立学院要率先完成转设,其他独立学院要尽早完成转设。针对不同区域、不同类型、不同模式的独立学院,通知规定了以下三种转设路径:转为民办、转为公办或终止办学。

  有知情人透露,独立学院之所以与“母体”缠绵多年难以分开,归根结底还是利益上的盘根错节,“一方面与母体的共有资产很难划清,另一方面有实力且对教育有情怀的接手方也不容易找”。不过,真正实现独立对独立学院的发展是有利的,虽然在招生上会经历一段时间的阵痛,但从长远发展来看,更符合高校办学规律。

  其他独立学院何去何从

  根据教育部转设通知,对于那些办学协议完善、办学主体间权利义务划分清晰、办学条件达到本科高校设置标准的独立学院,可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山东此次公示的四所独立学院均转设为民办普通本科院校。2019年以前转设成功的三所,同样是转设为民办普通本科院校。

  无社会举办方(指由公办高校单独举办,公办高校与学校基金会、校办企业、学校附属医院、校友会或学校工会等下属机构合作举办,以及公办高校与地方政府合作举办,下同)或社会举办方拟退出举办、地方政府有条件承接举办的,鼓励转设为独立设置的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已停止招生,或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完成转设,或举办者主动提出且条件具备的,终止办学,撤销建制。今年招生前夕,南京有两所独立学院宣布停止招生,分别是南京大学金陵学院和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其中,南京大学金陵学院将依托南京大学苏州校区建设完成金陵学院转设,转型提升后于2022年全面融入南京大学苏州校区。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则是由主办方收回办学权,其校园被设置为南京中医药大学泰州校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