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报君从青岛市卫生健康委获悉,2020年10月11日,我市新增3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无症状感染者,其中2例系医院在对普通就诊患者进行核酸检测时发现,1例系在对排查出的密切接触者进行即时核酸检测时发现。经流行病学调查,专家组初步判断,以上3例无症状感染者与市胸科医院相关联,该院部分独立区域承担着收治境外输入新冠病毒感染者的任务,具体感染源正在进一步排查中。

  韩某某,男,58岁,待业,居住在市北区洛阳路街道办事处舞阳路7号。9月9日韩某某因肺结核在市胸科医院住院治疗,10月4日出院。因韩某某准备10月12日再次到市胸科医院住院治疗,于10月10日上午就近到市中心医院做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10月11日市疾控中心核酸复检阳性,结合实验室检测结果和临床表现,专家组确定为无症状感染者,转至定点医院隔离观察。

  江某某,女,53岁,在医院从事陪护工作,居住在市北区周口路81号康居公寓。7月21日至9月29日在市胸科医院2楼胸1科陪护住院患者。10月10日市中心医院核酸检测阳性。10月11日市疾控中心核酸复检阳性,结合实验室检测结果和临床表现,专家组确定为无症状感染者,转至定点医院隔离观察。

  邵某某,男,57岁,系江某某丈夫,出租车司机,居住在市北区周口路81号康居公寓。邵某某所开出租车牌号为鲁U•T4923,自述开车时一直佩戴口罩,不与乘客交谈。10月10日上午因出现轻微脑梗症状到市中心医院急诊科就诊,因需住院治疗进行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10月11日市疾控中心核酸复检阳性,结合实验室检测结果和临床表现,专家组确定为无症状感染者,转至定点医院隔离观察。

  接报后,市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响应,进行应急处置。迅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对所有排查到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一般接触者即时开展核酸检测,进行健康管理。对3例无症状感染者居住的小区单元楼、市胸科医院、市中心医院急诊科等重点场所连夜实施全封闭管控,并对环境进行全面消杀。各项相关疫情防控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有关信息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要进一步加强个人防护,注意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社交距离,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健康监测。如有发热等不适症状,应做好防护措施,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尽快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对于市民普遍关心的健康码问题,市疾控中心专家答复:国家对高中低风险地区的判定,是以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数作为判定标准的,青岛发现的3例都是无症状感染者,我市的风险等级目前没有变化,往来青岛健康码也不会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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