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崂山交警大队巡逻中队通报一起车辆逆行百余米的违法行为,并对驾驶人进行了处罚。

  为图省事车辆逆行百余米

  2日下午,崂山交警接网友举报,在合肥路有一辆suv车辆大胆逆行,极其危险,并向交警提供了相关图片材料。接到举报后,崂山交警大队巡逻中队民警立即对该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在确定情况属实后,于4日将当事人车某传唤至中队,车某对其逆行行为供认不讳。据其交代,当时驾车从车宋小区地下车库出来,应该右转弯沿合肥路往东行驶,到盐田路路口掉头,但为了图省事,便冒险逆行了100米左右。

  最终,执勤民警对驾驶员车某进行了严厉批评,并依法对驾驶员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遇车辆违法市民可拍照举报

  交警部门表示,市民拍摄下来的交通违法行为,可以到违法行为发生地的辖区大队举报。经交通民警审核认定后,确定记录的视频、照片等资料真实有效,能够完整反映该交通违法行为且符合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取证规范的,可以作为处罚依据使用。

  (青岛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