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市场监管局9月29日发布第八批食品药品安全违法典型案例,山东锐青饮品有限公司、青岛市涵养山饮品有限公司等企业因生产或销售不合格食品,被处以5-8万不等罚款。其中,济宁一餐饮店被罚5.2952万元。

  济宁市任城区喜耕牛餐饮店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加工食品案

  济宁市任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任城区喜耕牛餐饮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未履行食品进货查验义务购进了超过保质期的精制猪油1箱并用于餐饮服务经营活动,执法人员对上述涉案产品采取扣押措施并依法给予当事人警告,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2020年7月,济宁市任城区市场监管局作出没收超过保质期的精制猪油(食用猪油)1箱及罚没款共计5.2952万元的行政处罚。

  (齐鲁网·闪电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