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的朋友经常要去加油站加油,按照程序,加完油完成支付就会离开。不过,近日济南有个男子在加油的时候,却额外干了一件事儿:偷手机!落网后面对审查,这名窃贼竟狡辩称:我不小心拿错了,因为俩手机屏幕长一样!

  9月5日上午,市民梅先生与朋友一起驾车来到济南市天桥区一处加油站内加油,随后,梅先生购买了一桶机油并打开汽车引擎盖为车辆添加机油,当梅先生返回驾驶室时,却发现自己原本放置在汽车驾驶室侧门置物盒内的一部价值1890元的手机不见了!

  梅先生找遍了车内外都没有发现手机的影子,为找回手机,梅先生利用手机自带的定位功能,对手机进行定位寻找,发现手机在距离自己100米的范围内,同时手机发出了警报声,令梅先生惊讶的是,手机警报声居然是从一名骑摩托车的青年男子身上发出的,于是梅先生立即与朋友一起上前,从这名叫李某卓(男,30岁)的青年男子身上找到了自己的手机,随后,梅先生拨打电话,向济南市公安局天桥区分局北园派出所报警。

  接到报警后,民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了解情况后立即围绕此案展开调查,经过调取现场监控、走访周围群众,迅速查明了案件真相:9月5日中午12时许,嫌疑人李某卓骑着一辆摩托车到该加油站加油,发现停放在前方的一辆打开车门的汽车侧门置物盒内有一部手机,而此时,汽车驾驶人梅先生正站在汽车前方为车辆添加机油,趁梅先生不注意,李某卓顺手就偷走了梅先生的手机,随后驾驶摩托车离开。

  面对审查,心存侥幸的嫌疑人李某卓狡辩称自己的手机与梅先生的手机一模一样,是自己“拿错了”,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当民警将嫌疑人李某卓与受害人梅先生的两部型号、颜色均截然不同的手机放在一起质问嫌疑人李某卓哪里一样时,嫌疑人李某卓居然大言不惭地回答道:“屏幕一样!”

  在铁的事实面前,嫌疑人李某卓狡辩不成,只得向民警供述了自己加油时见梅先生的手机无人看管,临时起意将梅先生的手机偷走的违法事实。目前,嫌疑人李某卓因涉嫌盗窃,已被警方依法给予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

  天桥警方提醒广大市民:不要以为离开车辆几秒钟就不会被盗,不论何时,下车一定要做到及时落锁、财不外露,贵重物品要随身携带,避免因大意而被小偷“瞄上”。临近中秋、国庆“双节”,大家在欢度节日的同时,也千万不要忘了防盗!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袁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