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第一台“带牌销售”电动车售出

  18日上午,随着“济南1610001”号牌的挂出,济南市首辆带牌销售电动车正式售出。据了解,为了方便市民购车挂牌,济南交警首批选定了16家电动车销售门店作为带牌销售试点,下一步,门店数量还将继续扩容。

  据济南市车管所副所长孙安吉介绍,为从源头上杜绝无牌车和超标车上路的可能性,满足广大群众买车即挂牌的需求。根据山东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出台的相关要求,济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与审批服务、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沟通,制定了《济南市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服务点备案标准(试行)》,并按照这些要求在全市选择16家内部管理规范、社会信誉良好的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进行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的首批试点。

  “带牌销售”企业要为顾客开具税务部门统一规定的机打销售发票,提供“3C”认证的合格证,并现场为顾客进行新国标电动自行车登记,安装好号牌,另外要根据公安部“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的倡议,为车主配送一个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头盔。“带牌销售”工作将减少消费者买车后需要去其他服务点上牌的繁琐手续,节省了时间,也避免了无牌上路的风险。

  下一步,符合条件的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可到辖区大队申请“带牌销售”业务。

  提醒

  电动车也可补牌和过户

  根据省厅的统一安排部署,济南交警从即日起开展电动自行车的补牌和过户业务。

  丢失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主可以携带自己的身份证明原件,到就近的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点提出申请,也可以委托代理人,持双方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委托书提出申请,15天后就可以凭相关证明到服务点所在的大队车管所免费领取号牌了。

  选择邮寄的,可以支付12元的邮寄费,将号牌邮寄到家。这里提醒广大市民,为了防止恶意补牌,对第二次及以上申请补牌的,按照《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试行)》的要求,必须本人到设置在交警中队或者车管所的服务点申请,也必须选择邮寄。

  想要过户的车主,需要先处理完毕车辆的违法行为、交通事故等,并到税务大厅取得交易税发票后,双方再携带身份证原件、交易税发票到就近的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点或登记代办服务点交验车辆。委托代理人申请的,需要出具代办委托书,并携带车主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过户必须更换号牌,原号牌要交回,新号牌按照系统顺序编发号牌号码,自动生成电子行驶证;补牌、过户的车主,可以参考以下的具体流程。

  临时号牌已经彻底停办

  济南市电动车集中挂牌已于9月15日结束。18日,记者从济南交警支队车管所了解到,全市共计办理电动车挂牌300余万辆,圆满完成了电动车挂牌任务。下一步,交警部门将加大对电动车的日常交通管理。

  去年8月底,济南市开始试点开展电动车挂牌业务,当年12月初,二轮电动车挂牌业务在济南全市铺开。按照山东省交管部门的统一要求,对于符合新国标的电动二轮车辆必须现场查验合格后办理绿色号牌,超标车则只能悬挂有效期三年的白色临时号牌,申领临时号牌可以现场办理,也可以网上申领。目前,该项工作已经结束,老旧车辆的临时号牌申请系统已经关闭。

  据济南市车管所副所长孙安吉介绍,自2019年12月1日,济南市全面启动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工作以来,截止到9月15日,全市共登记电动自行车302.8万辆,其中正式号牌111.2万辆,临时号牌191.6万辆。圆满完成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挂牌工作。

  “集中挂牌结束之后,交警部门将在全市设立76个服务点,继续为新国标电动自行车的购买者提供挂牌登记。”孙安吉表示,“请广大电动自行车主,持有发票、车辆合格证、身份证明,在购车之日起30日内,到上述服务点进行登记,取得号牌后再上道路行驶。”

  (山东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