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9月15日,菏泽曹县电动车集中挂牌工作已经告一段路。9月16日起,曹县交警开启严查整治模式,未按规定悬挂号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不得上道路行驶,否则将面临处罚。

  9月16日7点59分,在曹县城区青菏路与学海路路口,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安某某因驾驶电动自行车未依法登记上路行驶被查。安某某称自己也知道电动自行车不挂牌上路要罚款,但没想到是真的,自己愿意接受处罚。

  执勤民警依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八条、第七十条之规定进行处罚,开具大队第一张非机动车未按规定悬挂号牌登记的罚单。

  下一步,曹县交警将常态化开展电动自行车未挂牌行为查处行动,请广大电动自行车车主按照规定正确将车牌安装在车后尾部并遵守交通法律规定安全文明出行。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周千清 通讯员 王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