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阿县人民法院执行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执行干警三天两夜腾空厂房,依法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司法权威,积极为优化营商环境贡献司法力量。

  2019年,该院依法审结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判决解除原告东阿县大桥镇人民政府与被告东阿县某服务有限公司于2014年9月30日签订的《制钉产业创业基地租赁合同》,责令被告东阿县某服务公司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将所承租位于东阿县大桥镇张山村的总面积8347平方米的厂房4个及办公平房四排共28间腾退给原告东阿县大桥镇政府;被告东阿县某服务公司于判决生效后20日内支付原告东阿县大桥镇政府租金66.78万元,并在房屋实际腾退之日付清自2018年10月1日起至房屋腾退之日止按年租金33.39万元标准计算的租金。

  执行过程中,该院执行局依照程序采取线上查询、线下调查等多种方式查询被执行人东阿县某服务公司财产,并证实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根据判决结果,9月10日至12日,该院执行局副局长夏绪军带领16名执行干警和法警对被执行人东阿县某服务公司所承租的4个厂房及办公平房四排共28间进行腾退。为避免夜长梦多,减轻腾退阻力,腾退前,执行干警与申请人大桥镇政府制定工作方案,腾退共用时三天两夜,动用运输车3辆、叉车4辆,16名干警和法警夜晚轮流值班,看护厂房。至12日下午5时,腾退完毕,完美收官。对于该院执行干警不分昼夜执行、高效负责的工作精神,申请人大桥镇政府给予点赞和好评。

  近年来,该院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优化营商环境,通过审判倡导诚实守约、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制裁失信背信、违约爽约的不良行为,为东阿县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有力司法保障。在该案执行过程中,该院用时三天两夜腾退房屋,不仅有力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还充分体现出为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为建设壮美东阿、共圆复兴梦想贡献司法力量的决心和信心。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李怀磊 通讯员 王希玉 沈焕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