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向省环境保护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关于鲍沟镇刘西村村西300米有一家塑料颗粒厂污染环境的调查情况。目前,经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执法人员调查处理,该处粉碎设备已拆除,原材料已清理完毕。

  据了解,8月27日,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接到关于“鲍沟镇刘西村村西300米有一家塑料颗粒厂,无环评手续私自生产”的转办件后,立即成立由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鲍沟镇政府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

  经查,转办件反映的塑料颗粒厂位于刘西村村西,主要从事饮料瓶收购和破碎加工。检查时未生产,现场有原料及一套破碎设施,无环评手续。

  鲍沟镇政府工作人员现场责令业主自行拆除破碎设备,清理原材料。目前,该处粉碎设备已拆除,原材料已清理完毕。

  下一步,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执法人员将加大对该塑料作坊的巡查频次,杜绝其“死灰复燃”。

  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