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2020年第25期(总第256期)通告,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粮食加工品、酒类、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薯类和膨化食品、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速冻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等共24大类食品2026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4大类食品30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了农兽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微生物污染、质量指标不达标等问题。

  其中滕州市两家超市销售的蔬菜因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被通报。

  滕州市柴胡店鑫桥百货超市销售的黄豆芽,6-苄基腺嘌呤(6-BA)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菏泽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滕州市柴胡店天平超市销售的黄豆芽和绿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均为菏泽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立案调查,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来源: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