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9月2日讯 9月2日上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山东“普查污染源头 服务绿色发展”相关情况。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规定,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每十年开展一次。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于2009年完成,为“十二五”和“十三五”环境保护政策规划的制定提供了重要的数据支撑。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于2016年底正式启动,标准时点为2017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7年度,普查对象为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和移动源五大类。目前,山东已顺利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普查公报》也已印发。与第一次普查相比,第二次普查在普查领域、普查内容方面都有所增加,污染物核算方法和核算系数更加科学合理,是目前生态环境领域“最全面、最详细的调查”。

  山东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省生态环境厅二级巡视员鞠振平介绍,山东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既是一项庞大工程,也是一项复杂工程。这项工作历时三年,普查范围广、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涉及21个职责部门(单位),划分了8.3万个普查小区,聘用普查员、普查指导员3.5万人,填报普查报表200多万张,普查信息4000多万个。2019年底,山东普查数据通过国家组织的现场质量核查及第三方技术评估,整体工作于今年5月22日顺利通过验收,山东数据质量控制、数据审核软件研发、普查宣传等工作得到国家充分肯定。

  此次普查围绕全省污染源“在哪里、排什么、如何排、排多少”等关键问题,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了调查对象名录库,采集了重点普查对象的位置、生产装置、产品、产量等基本信息,对其涉及的水、气、固废危废、重金属等污染物的种类和排放去向都进行了详细调查,对污染物产生和排放量进行了核算,摸清了全省各类污染源的基本情况。以普查对象生产活动水平、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等信息为主要内容,形成了一整套规范、齐全的污染源普查档案,建立了山东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库。

  据了解,普查结果显示,2017年年末,全省普查对象数量26.58万个(不含移动源)。其中,工业源16.62万个,畜禽规模养殖场3.87万个,生活源5.87万个,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0.21万个。此外,统计汇总机动车保有量0.22亿辆,工程机械保有量36.50万台。2017年,主要水污染物方面,工业源排放量占5%左右,占比较低,农业源、生活源占比依然较高,合计占比90%以上。主要大气污染物方面,移动源成为氮氧化物排放的重要来源,排放总量占比60%以上,其中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量占比较大,非道路移动源贡献也不容忽视。

  鞠振平表示,本次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开展,为统筹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实现全省经济社会绿色、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基础保障。当前,普查成果已经广泛应用于生态环境管理各项工作中,在依法保护好各类调查对象隐私信息的前提下,为排污许可证清理整顿、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筛选、“三线一单”编制、“十四五”规划编制、入河(海)排污口整治、源清单编制等工作提供了基础数据支持,为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提供了有力支撑。以污染源普查数据在排污许可证清理整顿方面的应用为例。为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工作目标,以普查对象名录为基础开展了许可证清理整顿工作,制定审计式质量复核工作方案,进一步完善了污染源底单,提高了发证登记工作质量,截至今年8月7日,全省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顺利完成。

  闪电新闻记者 米雪伟  报道

  (齐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