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电付费是常识,可有人却利用自己曾做过电工的便利,私拉电线偷电。9月1日,记者从历下公安解放路派出所获悉:日前,民警就抓获了一名“电耗子”马某。他偷电两年,造成电力损失一万三千余元。目前,嫌疑人马某已被历下警方依法取保候审。

  2020年年初,历下电业局在检查中发现,一处居民区的电费和用电量核对不上。工作人员经过进一步核查确定:某小区一户人家用电量极高,并且和电表显示应缴纳的电费核对不上,由此断定此户有偷电行为。

  接到历下电业局的报警后,历下公安解放路派出所与电业局工作人员一起按照地址到达现场后,民警找到了该住户用来偷电私接的电线。随后,民警又积极配合电业局工作,并经过电业局一段时间的仔细核查,确定了嫌疑人马某具体的偷电时间和偷电数额。

  8月27日15时许,历下公安解放路派出所民警将盗窃犯罪嫌疑人马某传唤到派出所审查。面对证据,马某后悔万分,对自己的偷电行为全部承认。

  原来,马某以前干过电工懂一些电力知识。2018年的时候,他偶然发现了一处电业局废弃的电线,自己试了试之后发现竟然还有电。于是,马某在室内南侧阳台私自接拉电线,用电不经过电表,不计算电费,常年偷电。

  自2018年至今,犯罪嫌疑人马某造成历下电业局损失13434.6元。目前,马某已被历下警方依法取保候审。

  民警提醒市民:偷电行为看似是占了小便宜,实则是一种违法行为。市民切勿因小失大,给自己和家人造成不便。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尉伟 通讯员 孙峰 罗威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