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开始,聊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东阿大队针对电动自行车未悬挂号牌、闯红灯、骑车违规载人、骑机动车道、逆向行驶等违法行为,以及外卖、快递骑手不文明行驶行为进行严管集中行动。截止到上午8点半,已经有18人骑电动自行车未挂牌上路被查。

  9月1日早晨8时许,东阿李某某驾驶未悬挂号牌的电动自行车途经曙光街工业街路口时被执勤民警拦截下来,按照《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二十四,二十八,七十条之规定,对非机动车实行登记管理,违反规定处二十元罚款。李某某因为电动自行车未悬挂号牌而被交警罚款20元,成为东阿因电动自行未悬挂号牌违法行为被罚的第一人。

  据东阿交警部门消息,截至9月1日上午8时30分,东阿交警大队共处罚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68起,其中未登记上路5条,非机动车道不靠右行驶43条,不服从交警指挥2条,未按规定悬挂号牌18条。

  在此,东阿交警提醒,针对电动自行车的严管行动是常态化、全域化的,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骑车上路一定要自觉守法。公安交警部门对电动车违法行为进行严格管理、严格处罚,也是希望通过增加车主的违法成本,促使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和交通法规,配合交警部门的工作。

  齐鲁晚报 齐鲁壹点 记者 李怀磊 通讯员 刘志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