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潍坊电动车挂牌最后一天,交警小编上路“喊麦”究竟为哪般?

今天,你在路上遇到他了吗?

歌尔夜市上用大喇叭“喊麦”的交警小编他又来了

这次他带上他心爱的大喇叭来到了电动车挂牌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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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电动车风吹日晒

挂车牌的长得最帅

没挂牌的会受到我特别关爱

任何人骑车都要把头盔来戴

电动自行车要挂牌上路

你无牌上路我非常愤怒

请你立即挂牌不得有误

挂了车牌的也要把头盔来戴

猜猜这车牌什么材料的

这是铝的

我说这是铁的

不是生铁不是磁铁 这是老铁!

为啥老铁?因为老铁没毛病

 

抓紧最后的时间

速速挂牌,带好证件

现场挂牌,立等可取

网上挂牌,速递到家

现在是妥妥的挂牌“一条龙”暖心服务

快给你的电动自行车上牌吧!

✔ 9月1日起,将停止发放电动二轮车临时号牌;

✔ 9月1日起,未悬挂电动自行车号牌的,不得上道路行驶;

✔9月1日起,无牌电动车上路行驶将被处罚。

9月1日起,未悬挂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不得上道路行驶,否则将面临处罚。

依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八条、第七十条之规定:①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必须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②驾驶已经登记的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号牌,并保持号牌清晰、完整。(注:电动自行车号牌、临时号牌要悬挂在车辆后方;后方不方便安装的,可以自制辅助号牌架后,在悬挂在车辆后方。)③不得转借、挪用、涂改非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④不得使用假冒、失效的非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违反上述规定的,交通管理部门将处二十元罚款。同时,依据实施办法,没有取得上路资格的电动自行车如果发生交通刮擦、碰撞事故,应当负全责。

再次提醒广大电动车车主

8月31日前一定要把车牌挂上

已挂牌的电动车车主

请务必按规定将车牌悬挂在电动自行车的尾部。

切记,是将车牌悬挂在车辆尾部!

@所有人,快告诉身边的朋友

希望广大车主:

依法挂牌,文明骑行、规范停放、共建文明。

(转载自潍坊交警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