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张磊 郭华春

  8月28日上午,德州市陵城区滋镇陈女士通过齐鲁晚报·齐鲁壹点[壹点帮办]德州融媒中心新闻热线0534-2600000反映,几年前,自己和丈夫王某帮一名生意上的伙伴在陵城农商银行神头支行作了贷款担保,但贷款人因资金链断裂无法按期还款,陵城农商银行将贷款人及包含自己、丈夫王某等在内的多名担保人告上法庭。因担保责任期限已过,两级人民法院审判认定陈女士及丈夫王某无还款连带责任,但王某却被陵城农商银行认定违约,并给王某上报了征信“黑名单”,导致夫妻俩无法正常贷款。

  8月28日下午,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赶至陵城农商银行神头支行、陵城农商银行了解情况,但始终没有得到正面回应。

  债主贷款没还上

  七名担保人被银行起诉

  陈女士介绍,2014年9月,生意伙伴李某和魏某找到陈女士,想让陈女士和丈夫为其作担保,从陵城农商银行神头支行贷出一笔款项。由于李某、魏某有一处商住房屋作为贷款抵押,同时两人还了解到有多人同时为其作担保,陈女士和丈夫没有过多担心还款问题。然而,由于生意不顺,直到2016年9月份李某和魏某也没能还上这笔总共39.9万元的贷款。2018年9月份,陵城农商银行将贷款人和七名担保人都告上了法庭,要求偿还贷款及利息、罚息等。

  “签担保合同的时候,我们几个都签了名字,但是没有签具体日期。其中有一个人签得晚一些,合同上签名签满了,他就又单独签了一份合同,并署明了日期。”陈女士说,按照法律规定,没有签订日期的默认担保责任期限为自债务履行期限之日起半年,签订具体日期的,保证责任期为自债务履行期限之日起两年,因此,在2018年9月12日,陵城农商银行起诉贷款人及担保人时,除担保人乔某外,其他担保人都已经没有了担保责任。

  两级法院审理认定无责

  银行却给担保人上了征信黑名单

  今年6月份,陈女士和丈夫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准备贷款买房。然而贷款过程中,多家银行均拒绝了丈夫王某的申请,理由是有不良信用记录。7月底,陈女士从人民银行调取了丈夫的征信记录,记录显示丈夫名下有一笔39.9万元的担保责任黑记录。从征信记录上显示的金额上来看,这条黑记录正是由陵城农商银行上报。

  “2019年,陵城区法院一审判决中,除了乔某外其他担保人没有连带还款责任。乔某不服,又上诉到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德州中院维持原判也没有判定我们的责任。”随后,陈女士向记者出示了德州中院的终审判决书,判决书显示与陈女士陈述基本一致。“法院已经认定我们没有责任了,银行有什么资格抹黑我们的信用记录?”

  陈女士提供的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的第九页标明,陈女士和丈夫王某无连带清偿责任

  多次上门求撤销却吃闭门羹

  陵城农商银行核查1.5小时不露面

  从7月底拿到征信记录开始,陈女士多次往返陵城农商银行神头支行寻找信贷部门核销该记录。但几次上门都被“婉拒”。“不说办不了,也不说不给办,就是让等着,一拖就是一个多月。”陈女说,期间她也曾多次电话联系,也没有得到银行的积极回应,自己也多次找律师、人民银行工作人员,都说要找农商行核销,核销过程也不是很复杂。

  8月28日下午2时许,齐鲁晚报·齐鲁壹点帮办记者来到陵城农商银行神头支行采访该核销征信记录事宜,但工作人员称拒绝接受采访。对于陈女士办理业务的诉求,工作人员不作回应。

  8月28日下午2时30分许,记者又赶至陵城农商银行。陵城农商银行信访科工作人员称,从未接到相关投诉和下属部门汇报,对此并不知情。信访科工作人员在阅读完法院判决书后称,需查询资料、找领导汇报等。记者在现场等待约1.5小时后,未等到相关人员的解释。

  一拖再拖

  征信黑名单导致“担保人”购房受阻

  8月30日,陈女士再次联系齐鲁晚报·齐鲁壹点帮办记者求助。此前,陈女士在德州绿地项目预定了一套住房,并交纳了定金。“因为征信问题无法贷款,定金面临损失风险,房子也保不住了。”陈女士称,他7月27日交纳1万元订金后,7月30日开始去银行消征信,售楼处考虑到她的特殊情况,把补齐房款的时间延长至8月31日。然而直到8月30日下午,陵城农商银行给他的消息还是“正在办理,等消息吧。”

  “最近一段时间很是发愁,银行这么干没有一点道理。”陈女士称,他现在最大的想法就是先消除掉征信记录,顺利买房。截至记者发稿时,陵城农商银行未给予此事的情况说明。齐鲁晚报·齐鲁壹点将持续关注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