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济南市公安局物流寄递保卫支队依照《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联合天桥区公安分局开出全省物流监管内保处罚“第一单”,对天桥区某大型物流园处1万元罚款。释放依法严管强烈信号,取得良好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首位示范效应。

  今年以来,物流寄递保卫支队紧盯收寄、分拣、仓储、运输等物流寄递管控环节,对全市物流园区、寄递分拨中心开展安全检查,严肃查处物流寄递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全力维护行业安全稳定。6月23日,支队联合交通运输部门在天桥区某大型物流园检查时,查获一物流业户违规运输高度易燃有毒液体(异氰酸酯一宗,共3.15吨)。物流园作为管理单位,未能发现园内业户违规运输危险货物,反映出该物流园存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日常管理不严格、不规范等问题。

  为进一步消除该物流园安全隐患,7月16日,物流寄递保卫支队联合属地公安机关和相关主管部门在该物流园联合执法,发现10余家企业存在问题隐患,而园区管理单位未能依法履行内部治安保卫职责。遂责令园区和相关企业限期整改并予以警告。

  整改期满,支队联合天桥分局对园区进行复查,再次查获一物流公司非法储存、露天装载危险化学品“乙酸正丁酯”(共四类,102桶,1.6吨)。通过三次检查,各部门会商一致认定该物流园管理缺位、整改失责,致使园区物流公司长期存在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生产安全,决定依法处罚、严惩乱象。

  8月25日,物流寄递保卫支队联合天桥分局,开出了我省物流监管首张“内保罚单”。此次运用《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对企业进行处罚,使广大物流寄递从业人员提高了思想认识、敲响了安全警钟,也对违法违规企业形成了有力震慑。

  下步工作中,济南公安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严厉打击涉物流寄递行业领域违法犯罪活动,全链条、全环节指导规范物流寄递企业安全生产经营,全力护航济南市国家物流枢纽建设、擦亮“安全泉城”金色名片。

  法律普及:

  《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第十九条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存在治安隐患的,公安机关应当责令限期整改,并处警告;单位逾期不整改,造成公民人身伤害、公私财产损失,或者严重威胁公民人身安全、公私财产安全或者公共安全的,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建议有关组织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张国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