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禁止交易长江“野味”!山东专项打击行动安排上了 

  日前,山东省市场监管局陆续印发《山东省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及《关于开展打击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将组织开展为期一年的山东省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将加强水产品加工、经营、网络市场以及广告监管。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对以“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等为噱头欺骗、误导消费者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对违法出售、购买、食用长江流域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行为;对发布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虚假违法广告行为;对采购、加工、经营非法渔获物及水产品违法行为;一经发现,依法从重处罚。

  此外,本次专项行动,还将鼓励社会公众通过全国“12315”平台、“12345”热线积极举报相关违法线索。

  (舜网-济南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