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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3项措施优化工程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

  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讯 为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7月13日印发《关于应对疫情影响进一步优化工程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的通知》,从全面推行招投标“网上办、不见面”、创新重点建设项目交易方式、防止地方保护或行业垄断三个方面进一步优化青岛市工程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切实加快推动项目建设和投资进度。

  充分利用青岛市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全面推行招投标“网上办、不见面”。《通知》要求,对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备案一律通过网上受理、办理,不得要求招标人和代理机构到大厅现场办理任何手续或提交任何纸质材料;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实行网上自行预约服务,不得要求代理机构到现场办理登记、预约手续;对实行电子招投标的项目,开标时不得要求投标企业相关人员到场,不得强行要求投标人必须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和资料。对实行电子开标、评标的项目,建议投标人不再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根据《通知》,青岛将创新重点建设项目交易方式,推动招投标活动全面提速。单独开展桩基础工程施工招标。列入省、市重点建设项目名单的项目,建设单位可以按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对符合条件的土石方整理(含桩基础)或单独桩基础工程进行招标。优先推行工程总承包模式,列入省、市重点建设项目名单的项目,建设单位可以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工程总承包模式,促进设计、施工深度融合。同时不再将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做为施工招标要件。

  青岛还将防止地方保护或行业垄断,维护招投标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性。加强招投标领域信息公开,要积极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依法应当公开的招投标信息实现自助终端全覆盖,积极推动信息公开向移动端延伸。严禁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限制性条件实行地方保护。启动全市新一轮公共资源交易制度规则清理工作,维护公共资源交易公平竞争。系统梳理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流程,制定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标准,逐步实现交易服务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一网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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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