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环保部门发布鲁南制药厂涉大气污染相关通报内容后,又对通报信息进行了删除。鲁南制药集团法务部相关负责人竟然因此质疑鲁网报道失实。

  上述通报即为临沂市环境保护局兰山分局(下称兰山环保局)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兰山环保》发布的一篇题为《兰山曝光台|环境问题曝光,一起来看谁为兰山区大气污染“做贡献”?(第四十期)》文章,刊文中涉及鲁南制药厂存在大气污染的相关内容。

  兰山环保通报内容截图

  记者留存的通报内容截图显示,鲁南制药厂存在的问题为:药渣转出时未密闭,残液滴漏,气味刺鼻,正在进行露天焊接,乙醇贮存罐未设置废气收集设施,危废管理不当露天存放。6月24日,鲁网以《鲁南制药存大气污染问题被通报药渣转运残液滴漏气味刺鼻》为题,对此进行了报道。6月28日,鲁网再次以《鲁南制药存大气污染问题被通报续:当地环保部门该如何处置?》为题对事件进行了跟踪报道。

  6月29日,一名自称鲁南制药法务部的刘姓工作人员致电鲁网称,上述题为《鲁南制药存大气污染问题被通报药渣转运残液滴漏气味刺鼻》的报道消息来源不实,兰山区环保局并未通报过此事,并要求立即删除该文章。

  记者依据保存的通报截图信息,向该刘姓工作人员讲明通报的详细信息后,该工作人员表示:“我们会核实”。记者随即问道,“你的观点能否代表鲁南制药”,对方则称,“我只是就此稿来源问题进行沟通,我们会去落实消息的来源。”

  刘姓工作人员是否为鲁南制药集团法务部员工,其否认兰山环保局通报的态度能否代表鲁南制药集团呢?

  记者随后拨打了鲁南制药集团办公室对上述刘姓工作人员身份进行核实,该集团办公室工作人员称:“后续我会找人和你联系”,但截至记者发稿,依然没收到来自鲁南制药方面的回复。

  此后,上述刘姓法务部工作人员再次联系到鲁网称,“我们并没有查到临沂市环保局公布的相关信息,要求删除此稿件,我们的法务人员也会持续关注,具体的赔偿我们走相关的法律程序。”

  已经发布的官方信息又删除,兰山区环保局通报的内容有无问题?对此,记者再次致电兰山区环保局办公室了解具体情况,该局办公室工作人员依然没有正面回答记者的问题。该工作人员仍然称,“按照当地有关规定,如果进行采访必须先向当地宣传部进行备案。”

  与鲁南制药法务部人员称没有看到官方通报内容相反,当地环保部门则在6月27日公布了对鲁南制药环境突出问题整改的信息。

  临沂环境发布关于鲁南制药的整改信息

  记者从公开渠道获悉,6月27日,临沂市环境保护局官方微博《临沂环境》发布消息,“6月27日,兰山生态环境分局监察大队对鲁南制药厂环境突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微博还附有整改检查现场图片。(金融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