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东中小微企业两类贷款可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这些银行可享激励措施
齐鲁网·闪电新闻6月16日讯 今天下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加大信贷资金支持力度,全力做好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金融支持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董龙训介绍,中小微企业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政策,适用于两类贷款,一是2020年6月1日至12月31期间到期的普惠小微贷款,要应延尽延;另一个是2020年年底前到期的其他中小微企业贷款和大型国际产业链企业(外贸企业)等有特殊困难的企业贷款。为充分调动地方法人银行执行这一政策的积极性,我们对地方法人银行执行普惠小微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给予一定激励。
激励的方式是,通过与地方法人银行签订利率互换协议,对地方法人银行按办理延期还本普惠小微贷款本金的1%给予激励。对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到期的普惠小微贷款本金延期,符合人民银行宏观审慎要求的地方法人银行可以享受这一激励政策,包括城商行、农商行、村镇银行和民营银行。
为预防银行层面的道德风险,设置了三层保险:首先,地方法人银行要以加盖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正式文件形式向人民银行报送延期贷款的台账,也就是说,银行首先要对材料真实性负责。其次,人民银行各市中心支行会通过地方法人银行相关会计报表与贷款台账交叉核对等方式对银行报送的台账数据进行初审,然后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要进一步对台账数据进行复核,确保地方法人银行所提供数据真实、准确、完整。最后,人民银行会会同同级银保监部门,对地方法人银行延期还本付息业务开展情况进行核查,发现地方法人银行违规骗取激励资金的,或相关贷款不符合激励政策等行为的,人民银行将收回已发放的激励资金,取消该银行申请激励资金的资格,并依法予以惩戒。
闪电新闻记者 高亚南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