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5月29日讯 今天上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税收指数”编制并发布前四个月税收指数情况。

  山东省税务局党委副书记、济南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蒋学武介绍,为进一步深入挖掘税收数据的“金山银山”,充分发挥数据要素最大生产力效能,山东省税务局围绕全省“重点工作攻坚年”服务九大改革攻坚行动,开展“制度创新年”,立足制度创新和流程再造,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和服务需要,研究首创了山东税务税收经济指数体系。

  据了解,税收指数,是通过税收数据观察分析经济发展变化的一系列指标体系。目前,山东省税务局已从税务登记和增值税发票这两个关键数据入手,研究建立了纳税主体活力指数和纳税主体发展指数。

  纳税主体活力指数:是通过新增纳税主体、存量纳税主体以及开票纳税主体的变化趋势,综合反映纳税主体活跃度情况,衡量未来产生税收贡献可能性的指数。指数越高,代表当期纳税主体生命力越强,未来持续作出税收贡献的可能性越大。

  纳税主体发展指数:是通过纳税主体一定时期开具发票金额与基期、去年同期、本年上期的对比,反映纳税主体直接参与市场交易活跃程度和变动趋势的指数。纳税主体发展指数大于100,说明市场交易总量有所扩大,经济活跃度增强,纳税主体发展程度有所提升,整体经济走势向好;纳税主体发展指数小于100,说明市场交易总量有所下降。

  闪电新闻记者 米雪伟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