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5月21日讯(记者 王向荣 通讯员 姜鑫 任丽丽)5月19日下午,芝罘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组织在卫生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较多的以及老百姓投诉举报较多的二次供水单位,召开了芝罘区二次供水单位风险警示会议,会议结合《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烟台市芝罘区城市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的报告》和日常卫生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揪出”各二次供水单位的卫生隐患,“开出”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存在问题的二次供水单位限期整改。

  二次供水,是指将来自集中式供水的管道水另行加压,贮存,再送至水站或用户的供水设施。由于城镇居民二次供水是将集中式供水经过另行加压、储存,再送至居民家庭的供水方式,因此在二次供水服务中,容易出现跑冒滴漏、水质二次污染等突出问题。对二次供水单位进行日常卫生监督,就是为了通过检查,发现二次供水单位运营维护不及时、监督管理不到位、卫生条件不达标、遇到紧急突发状况处理不得当、设备损坏后不能及时维修等问题,通过解决问题来进一步实现辖区二次供水设施的规范化管理和专业化运行维护。

  针对芝罘区二次供水设施管理中存在的不能严格落实定期清洗、消毒蓄水设施、不能定期检测供水水质等问题,芝罘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今年将要求二次供水单位严格执行2020年5月1日施行的《烟台市城镇居民二次供水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二次供水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卫生防护,定期对蓄水池、水箱等设施进行清洗消毒,每半年不少于一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水质检测,及时发现和消除污染隐患,保证二次供水水质符合国家规范和标准要求。水质检测结果向用户公布,并向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检测资料”,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于二次供水单位不能认真和严格履行管理义务和责任,每年不定期清洗、消毒蓄水池和检测供水水质的,将责令其限期改正,如不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的,造成二次供水水质不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将予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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