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统一部署,经市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同意,我市确定各学段学校复学复课时间:

  一、高中非毕业年级、初中非毕业年级统一于5月20日错时错峰返校复学复课。

  二、小学3-5年级,统一于5月25日错时错峰返校复学复课。

  三、小学1-2年级、幼儿园、特教学校于6月1日复学复课,幼儿园和特教学校可按照家长自愿的原则决定幼儿、学生是否入园返校。

  四、校外培训机构于6月份安排线下复课,由各区县按照“县域同步”原则根据各自实际确定具体时间。

  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开学返校前须通过开学条件核验,核验不合格不得开学。

  枣庄

  枣庄市大中小学开学时间确定

  5月17日,枣庄市大中小学开学时间公布。

  高中(含中职、技工类院校,下同)和初中二年级5月20日开学,高中和初中一年级5月21日开学;

  小学3-6年级5月25日起开学;小学1-2年级、幼儿园6月2日起开学(开园);

  特教学校、校外培训机构6月8日起开学;

  枣庄学院、枣庄职业学院、枣庄科技职业学院5月20日起开学。山东化工技师学院5月25日起开学。

  同时,幼儿园、特教学校可按照家长自愿的原则决定幼儿、学生是否入园、返校。

  东营

  中小学、幼儿园各学段复学复课时间确定

  根据省委疫情处置指挥部关于全省各学段复学复课的时间安排,结合我市实际,经市委疫情处置指挥部研究,决定我市各学段开学时间如下:

  1。高中(含中职)、初中非毕业年级5 月20 日开学;

  2。小学3—5 年级5 月26 日开学;

  3。小学1—2年级、幼儿园6月8日开学

  4。特教学校、校外培训机构6 月下旬开学,时间另行通知。

  中高风险等级区域的师生员工暂缓返校,目前在境外的师生员工暂不返校。

  所有学校的开学条件核验和审批工作,要于开学前5天完成。通过核验审批的学校,可以按计划开学;未通过核验审批的,5日内整改完成,并再次组织核验。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学校,不得安排开学。

  烟台

  中小学、幼儿园各学段复学复课时间确定

  根据省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统一部署,经市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同意,我市确定各学段复学复课时间:

  高中非毕业年级、初中非毕业年级及小学3-5年级,统一于5月20日错时错峰返校复学复课;小学1—2年级、幼儿园、特教学校于6月1日复学复课,幼儿园和特教学校可按照家长自愿的原则决定幼儿、学生是否入园返校;校外培训机构于6月份安排线下复课,由各县市区按照“县域同步”原则根据各自实际确定。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复学复课前,必须通过开学条件核验。

  济宁

  各学段复学复课时间确定!

  通过开学条件核验的高校(含驻鲁部属高校)非毕业年级学生5月18日—28日陆续返校复课,具体时间由驻地市会同高校研究确定。

  高中和初中非毕业年级、小学3—6年级5月18日—28日陆续复学复课;小学1—2年级、幼儿园自6月上旬起陆续复学复课;特教学校、校外培训机构6月份复学复课。

  没有毕业年级的高中、初中学校和小学、幼儿园、特教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复学复课前须通过开学条件核验,核验不合格不得开学。

  各地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综合考虑区域疫情风险等级和学生学段、年级、就读方式、生源地等因素,分期分批组织错时错峰复学复课。高中非毕业年级具体复学复课时间,由各市按照“市域同步”原则确定;初中非毕业年级、小学、幼儿园具体复学复课时间,由各县(市、区)按照“县域同步”原则确定。原则上,特教学校在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全部复学后再复课;校外培训机构在普通中小学复学后再安排线下复课。

  德州

  各学段复学复课时间确定!

  根据省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统一部署,经市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同意,我市确定各学段复学复课时间:

  高中(含中职、技工类院校)非毕业年级5月20日—21日错时错峰分批次完成复学复课。

  初中非毕业年级、小学3—6年级5月20日—28日错时错峰分批次完成复学复课,具体时间由各县(市、区)按照“县域同步”原则确定。

  全市小学1—2年级、幼儿园6月1日—10日错时错峰分批次完成复学复课,具体时间由各县(市、区)按照“县域同步”原则确定。

  原则上,特教学校在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全部复学后再复课。

  校外培训机构于6月份安排线下复课,具体时间由各县(市、区)按照“县域同步”原则根据各自实际确定。

  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复学复课前,必须通过开学条件核验和属地领导小组(指挥部)审批。

  临沂

  各学段复学复课时间确定!

  根据省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统一部署,经市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同意,我市确定各学段复学复课时间:

  1。全市驻临高校非毕业年级学生5月18日-28日陆续返校复课,具体时间由各高校提出申请,报市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确定。

  2。全市高中(含中职)非毕业年级5月20日复学复课。

  3。全市初中非毕业年级、小学3-6年级5月20日-28日陆续复学复课。具体复学复课时间,由各县区按照“县域同步”原则确定。

  4。全市小学1-2年级、幼儿园自6月上旬起陆续复学复课。具体复学复课时间,由各县区按照“县域同步”原则确定。

  5。全市特教学校在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全部复学后再复课。

  6。全市校外培训机构在普通中小学复学后再安排线下复课。

  没有毕业年级的高中、初中学校和小学、幼儿园、特教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复学复课前须通过开学条件核验,核验不合格不得开学。

  菏泽

  中小学、幼儿园各学段具体开学时间确定

  根据省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统一部署,经市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同意,菏泽市各学段复学复课时间安排如下:

  普通高中非毕业年级5月18日—20日、中职(含技工类院校)非毕业年级5月25日—26日陆续复学复课。

  初中学校非毕业年级5月20日起,小学3—6年级5月23日起,小学1—2年级、幼儿园6月1日起,特教学校6月8日起陆续复学复课,具体时间由各县区按照属地管理和县域同步原则根据核验情况自行确定。幼儿园和特教学校可按照家长自愿的原则决定幼儿、学生是否入园返校。

  校外培训机构6月份线下复课,具体时间由各县区按照属地管理和县域同步原则根据核验情况自行确定,原则上安排在普通中小学复学后。

  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复学复课前,必须通过开学条件核验,核验不合格不得开学。

  (山东教育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