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像网购一样作评价 山东政务服务建立“好差评”考评机制(附四种评价渠道)

  齐鲁网·闪电新闻5月8日讯 5月8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山东省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工作方案。

  方案指出,2020年年底前,全面建立全省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依托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管理体系;加快线上线下全面融合,实现政务服务事项、评价对象、服务渠道全覆盖,做到每个办事企业和群众都能自愿自主真实参与评价,每个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均可评价,每个政务服务机构、平台和工作人员都接受评价,好评长项继续加强,差评弱项得到整改,促进企业和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各界广泛评价、政府部门及时改进的良性互动,持续提升政务服务质量。

  政务服务满不满意?市民的“好差评”说了算

  评价主体为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评价对象为在线上线下服务大厅、中心、站点、窗口依托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业务系统、热线电话平台、移动服务端、自助服务端等提供各类政务服务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

  方案指出,依托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由评价主体通过各级政务服务机构实体服务窗口、各类政务服务平台进行在线或现场评价,共分为“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非常不满意”5个评价等级,后两个等级为差评。各市、各部门负责汇总管理本市、本部门政务服务评价数据,评价数据实时对接和全量上报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

  如何评价?四种渠道→

  现场服务“一次一评”。各级政务服务机构要在服务窗口醒目位置张贴静态二维码,方便办事企业和群众自主评价。基层服务点等暂不具备条件的,应提供书面评价表格,并按照要求将数据归集,于5个工作日内上传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没有在服务现场作出评价的企业和群众可在自办事当日起5个工作日内补充评价。

  网上服务“一事一评”。省和各市政务服务平台、部门办事服务系统要统一接入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利用统一“好差评”评价页面,完整采集、实时报送办件数据和评价数据。

  社会各界“综合点评”。各级政务服务机构通过意见箱、12345热线电话、监督平台、电子邮箱等多种渠道和方式,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综合性评价。

  政府部门“监督查评”。各级、各部门开展政务服务调查,应及时了解政策知悉度、办事便利度、服务满意度等情况。适时抽取参与评价的企业和群众,开展回访调查,评估结果作为改进政务服务的重要依据。

  政务服务“好差评”情况纳入绩效评价

  方案指出,强化差评整改,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差评核实、督促整改和反馈机制。收到差评和投诉后,按照“谁办理、谁负责”的原则,由业务办理单位第一时间安排专人回访核实。对情况清楚、诉求合理的,立行立改;对情况复杂、一时难以解决的,说明理由,建立台账,限期整改;对缺乏法定依据的,做好解释说明。核实为误评或恶意评价的,评价结果不予采纳。核实整改情况要通过适当方式,及时向企业和群众反馈,确保差评件件有整改、有反馈。做好差评回访整改情况记录,实名差评回访率要达到100%。

  健全政务服务奖惩机制,各级、各部门要将政务服务“好差评”情况纳入绩效评价。根据企业和群众评价满意度,对有关单位和人员,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奖惩,并作为年终政务服务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对反复被差评、投诉,故意刁难甚至打击报复企业和群众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及时查处刷“好评”或恶意差评等弄虚作假行为,确保“好差评”结果真实、客观、准确。

  公开政务服务评价信息,各级、各部门要定期将政务服务情况、企业群众评价、差评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广泛接受社会评价和监督。对造成不良影响的案例,要进行内部通报,必要时进行媒体曝光,推动形成愿评、敢评、评了管用的社会共识。

  闪电新闻记者 高亚南 柴慧娟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