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4月29日讯 4月29日上午,由东营市河口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白平等35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通过远程视频的方式公开宣判。

  2003年7月,白平因赌博被劳动教养期满后,以两劳人员、社会闲散人员为主,以同乡、同学关系为纽带,先后纠集多人以暴力手段控制河口采油厂渤南油区盗窃原油,获取非法利益。

  2005年前后,为攫取更大经济利益,管理控制组织成员,白平将渤南油区进行划分,由骨干成员杨清柏、刘林超、田玉坤、于天明等组织人员在各自区域盗窃原油,并以盗油收入豢养小弟。

  在白平的组织、领导下,该组织长期控制渤南油区大肆实施盗窃原油活动,获取巨额经济利益,后陆续向小区上料、拆迁工程、海产捕捞等行业以及开设赌场等非法行业延伸,扩张势力范围,组织内部层级清晰,分工明确。

  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形成以来,多次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实施犯罪活动20余起,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残害群众,在河口地区、东营港海域称霸一方,形成重大影响和非法控制,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社会危害性极大。

  法院经审理认定:以白平为首的犯罪组织为黑社会性质组织,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等10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白平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等罪名,分别判处骨干成员刘林超、田玉坤、于天明等被告人二十年至八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等罪名分别判处其他被告人十二年至一年零三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闪电新闻记者 宁佳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