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23日23时40分,张庄派出所辖区群众刘女士报警称:其将电动车放在明星小区自家楼道内,不到半小时的时间,发现电动车被盗。接警后,张庄派出所民警迅速赶赴现场,详细询问当事人情况,并对案发现场进行分析,考虑到被盗时间不长,又时至凌晨有些监控录像无法及时调取,民警王伟、杨钢带领赵庆龙果断决定分头在被盗地点周边逐楼逐街的进行查找,60多分钟后,民警终于在小区内商业街发现了被盗车辆和正要转移车辆的嫌疑人,民警当场将嫌疑人抓获。经审查,嫌疑人刘某(男,57岁,济南市槐荫区人)如实供述了自己盗窃电动车的违法事实。

  3月24日上午,民警及时将电动车发还给受害人刘女士,刘女士对张庄派出所民警细致、高效的工作再三表示感谢。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袁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