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临沂市纪委通报2起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违规违纪典型问题。

  河东区芝麻墩街道佳和社区党委副书记、居委会主任兼大王家湖村党支部书记张洪民等擅离职守、脱岗外出问题。1月25日,芝麻墩街道召开疫情防控工作会议,要求村两委成员24小时在位、轮岗值班。1月26日,张洪民擅自组织芝麻墩街道佳和社区党委委员王依杰、芝麻墩街道大王家湖村党支部委员王言广等10人到四川、广东、福建等地游玩、探亲。期间,在接到芝麻墩街道党工委通知后,张洪民安排王依杰等5人先行返回临沂,直到1月31日,张洪民、王言广等人才返回临沂。芝麻墩街道佳和工作区书记陆楠在得知情况后未如实上报,亦未按要求对上述外出返回人员采取隔离管控措施。张洪民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由芝麻墩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责令其辞去居委会主任职务;陆楠、王依杰、王言广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芝麻墩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徐淑涛作为分管领导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沂南县铜井镇山旺庄村党员李善富瞒报家人从武汉返乡事实问题。疫情发生后,沂南县铜井镇党委政府按照上级要求对武汉返乡人员进行摸排。镇政府工作人员接到群众举报后,先后4次到李善富家中核实其子李刚从武汉返乡情况。李善富在明知上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情况下,故意隐瞒李刚从武汉返回的事实,代李刚书写未到过武汉的保证书并由李刚捺印,导致李刚未及时纳入管控,增加了传播风险。李刚受到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李善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临沂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