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上午,泰安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支队直属执法一大队,对迎胜路2处占用公用消防通道搭建乱建进行拆除,退还通道面积约50平方米,及时消除了潜在的安全隐患。

  
执法人员根据市民反映,前期对迎胜路路东2户业主占用消防通道违规搭建卷帘门,从事经营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16日上午,针对业主没有按照规定时间自行拆除的情况,按照《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组织施工人员将2处占用消防通道的乱搭乱建进行拆除,共计约50平方米,赢得附近市民群众一致好评。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朱德明 通讯员 刘付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