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1月6日讯 近日,山东省政府网站发布《山东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8座9座面包车和7座一样收费。同时,2018年后新建和改扩建的高速公路,比2018年以前开通的高速公路,收费标准有一定上浮。以9座(含9座)以下客车为例,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分别为0.50元/公里和0.40元/公里。
8座9座面包车和7座一样收费
记者梳理《山东省客车收费标准信息公开表》发现,普通市民最关心的“7座(含7座)以下客车”标准已经消失,取而代之的1类客车车型及规格标准为“车长<6000mm且核定载人数≤9人”。
去年5月,交通运输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交通运输行业标准《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并于2019年9月1日起实施。新标准调整了1类和2类客车分类界限值,由核定载人数7人修订为9人,将核载8人和9人客车由原2类客车降为1类客车,降低了对应车辆的收费标准。
以某条收费公路1类车收费0.5元/公里、2类车收费0.65元/公里为例,一辆9座小型客车行驶100公里,按照新标准执行,通行费将减少15元。可见,这对于8-9座客车车主是很友好的。
2018年后新修高速收费有上浮
1类客车(车长<6000mm且核定载人数≤9人)在2018年以前开通的高速公路的收费标准为0.40元/公里,在2018年以后新建和改扩建的高速公路的收费标准则为0.50元/公里。总轴数2个的1类货车(车长小于6米且最大允许总质量小于4.5吨),在2018年以前开通的高速公路收费标准为0.4元/公里,在2018年以后新建和改扩建的高速公路的收费标准也调整为0.50元/公里。
同时,针对青岛海湾大桥,收费标准特别明确1类客车(车长<6000mm且核定载人数≤9人)的收费标准为50元/车次,2类客车(车长<6000mm且核定载人数(10—19人)的收费标准为75元/车次,3类客车(车长≥6000mm且核定载人数≤39人)的为90元/车次,4类客车(车长≥6000mm且核定载人数≥40人)的为110元/车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