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12月12日讯(记者杨永明徐坤)鲁网记者今天从银保监会官网获悉,山东威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威海农商银行)近日接连收到监管部门多张连号罚单,包括董事长刘韶伟在内的多个高管成为监管部门处罚的重点。

银行行政处罚决定书截图银行行政处罚决定书截图

  鲁网记者看到,威海银保监分局威银保监罚决字〔2019〕1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威海农商银行法定代表人刘韶伟,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违规发放贷款用于股权投资”,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威海农商银行作出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处罚日期为2019年12月6日。

  除了威海银保监分局〔2019〕17号行政处罚外,还有〔2019〕18号、19号、20号行政处罚均指向了威海农商银行。

  记者看到,四份行政处罚分别针对着四项违规违法事实。除了上述违规发放贷款用于股权投资,威海农商银行的违规事实还有:非真实处置不良贷款;对部分特定目的载体投资未实施底层资产穿透管理;未对理财产品单独管理、单独建账、单独核算。

  对于上述违规违法行为,威海银保监分局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分别对该行罚款30万元,共计120万元。

银行高管行政处罚决定书截图银行高管行政处罚决定书截图

  除了给出威海农商银行四连号罚单,威海银保监分局还对该行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行政处罚,给出了五连号罚单。记者看到,威海银保监分局对该行相关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为2019年12月4日,比处罚威海农商银行早了两天。

  记者看到,威银保监罚决字〔2019〕12号、13号、14号、15号、1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分别对姜仁善、丁新强、丛剑锋、孙庆民、许福涛进行了行政处罚,主要违规事由分别为:对机构贷款“三查”不尽职负直接责任,对机构违规发放贷款、非真实处置不良贷款负直接责任,对机构部分特定目的载体投资未实施底层资产穿透管理、未对理财产品单独管理、单独建账、单独核算等负有直接责任,对机构非真实处置不良贷款负直接责任,对机构违规发放贷款负直接责任。

  记者从工商登记软件企查查获悉,除了四上罚单的威海农商银行现任董事长刘韶伟,被威海银保监分局处罚的个人也主要为高管团队。其中,丁新强为该行原法人代表、董事长,孙庆民、丛剑锋、许福涛为董事,姜仁善未查到相关职务信息。

  资料显示,威海农商银行成立于2011年7月18日,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股份制地方性金融机构,是山东省内第一家以县级联社为平台成立的地市级农村商业银行。

  (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