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阳谷交警查获一名二次醉驾违法行为人王某某。目前其已被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11月17日22时40分许,阳谷交警大队城区中队中队长张金伟带队组织开展周末夜查行动,当巡逻警车行驶至寿郭路7公里凤栖湾路段时,民警对一辆自南向北行驶的鲁P**83H的黑色小轿车进行正常检查,降下车窗后民警闻到了一股浓烈的酒味,遂利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达240.3mg/100ml,已涉嫌醉酒驾驶。民警在利用移动警务终端确认驾驶人信息时,发现其在今年2月曾因醉酒驾驶被阳谷县交警大队查获,并于2019年8月16日被阳谷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的刑事处罚。      2019年11月15日缓刑考验期满。缓刑考验期满刚过2天,王某某再次因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当场查获。经聊城市公安局刑科所鉴定,王某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232.8mg/100ml,远远超出了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12月9日,阳谷县公安局依法对王某某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