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下午,山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经过表决,免去法院、检察院有关人员职务。

  免去:

  李勇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党希俊、丛宁、郭毅、张景凯、傅志强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刘向宁的济南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

  陈旭的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蔺文武的青岛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崔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