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高新区一公司工地接二连三丢失钢板、铁架子甚至路基箱,损失几十万元,警方大量调查摸排后,锁定了盗窃嫌疑人,原来是本公司员工雇吊车监守自盗。11月29日,犯罪嫌疑人被刑拘。

  日前,高新区警方接报警称,该公司安排工人放置于某在建工地内的三块路基箱被人盗走,价值十余万元。根据报警情况,三块路基箱重约7.2吨,必须得通过专门的运输车辆才能移走。民警提取周边以及现场监控,发现案发时间段为深夜,证人很少,仅有建筑工地塔吊有监控,但距离非常远,影响模糊,民警只看到了两辆类似吊车的影子。民警又从报案人的描述中了解到,案发当晚只安排了一辆随车吊对现场物品清理,但现场出现两辆随车吊,另一辆又是从哪里来的呢?根据现场施工人员回忆,另外一辆随车吊颜色为红色或者黄色,因现场影像模糊,无法对车辆颜色车牌等信息进行辨别,民警随即对案发周边监控进行调取,对相关路段走访排查。  

  经过办案民警大量的走访摸排、分析研判,最终确定车牌尾号为0000的车辆有重大作案嫌疑,并在城阳区上马街道一停车场找到了该车辆。该车辆车主到案后,对其运输路基箱的事实供认不讳,并称该系受谷某某雇佣,民警找到谷某某,其承认了雇佣吊车司机盗窃路基箱的事实,并且从谷某某的供述中得知,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盗窃工地的钢板材料。最开始一次是和其他工人合伙并联合3名社会人员共同实施盗窃,偷取工地3块钢板卖给废品收购站,获利2万元,每人分得2000-5000元赃款不等;尝到甜头后的谷某某在第一次作案5天后,再次筹划实施盗窃,但是这次他不再联合这么多人,只找了一个随车吊司机,伙同该司机窃取工地铁架子4个,变卖废品后得赃款7100元。成功实施两次盗窃后,谷某某的胆子越来越肥,最后一次,他不再联合任何人,自己单打独斗,只是花了500元钱雇佣了车牌尾号为0000的吊车车主,利用工作之便将工地内的三个路基箱盗走,变卖废品后获得赃款14400元,全部归为己有,这些赃款被其用来还信用卡和日常消费,也就在这一次谷某某被警方抓获。